超成代理的实用新型专利侵权纠纷案件中被告主动和解
来源: | 作者:pro8b4227 | 发布时间: 2019-02-20 | 1168 次浏览 | 分享到:

案情简介

客户郑是专利号为201520586318.2,专利名称为一种摄像机用一体式适配架实用新型专利及专利号为201530227157.3,专利名称为监控器支架的外观设计专利的权利人,因发现广州市经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涉嫌制造侵害其两项专利权的产品,同时通过阿里巴巴平台进行销售、许诺销售该涉嫌侵权产品,特委托北京超成律师事务所代理其维权事宜。

在接受客户委托后,办案律师进行了完善的调查取证,并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诉请被告停止侵权,并就两项涉案专利分别赔偿客户10万元。

由于前期调查取证工作做得比较完善,获取了对客户有利的侵权证据,使被告对其侵权行为无可抵赖,诉讼过程中主动提出和解。由于被告方是同一款产品侵犯客户的两项专利权,我方律师经与客户和被告方多次沟通,最终在法院调解下,双方在“被告停止侵权,两项专利一共赔偿10万元,且被告承诺如果再次侵犯原告一项专利权,赔偿30万元,”的基础上达成和解,并由法院出具调解书。

【典型意义】

本案通过和解,使双方纠纷快速得以解决,并使客户尽快获得了赔偿,避免了胜诉后执行难的问题,同时使客户发现该被告再次侵权时可以直接依据在先调解书请求被告赔偿30万。

成功案列
successful case